2021年12月12日 樊纲谈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结构性风险

    最近樊纲教授在一次经济论坛上就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他认为房地产市场不存在系统性风险,但是存在结构性风险和企业风险。

    所谓系统性风险可以理解为普遍存在的宏观意义上的风险。而我国政府从2012结束宏观刺激政策之后就一直对房地产市场实行抑制过快增长的调控政策,2014年以后更是实行了一系列带有行政手段性质的政策,比如限购政策。后来更是不断加压,从限购到限贷,甚至“限离婚”,最后还进行“限价”,有的城市把限价的目标定在一点几、零点几。我个人历来反对限价。

    限购、限贷之类,还是干预供求关系后面的参数,而一限价就是取消了由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市场机制。但是总的来说,我们不能认为这么多年,这么多限制措施,甚至是一些不切实际的价格限制目标之下,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系统性过热的风险。再考虑到我们这些年城市居民收入每年有5-6%的增长,市场总的来说风险在减小而不是扩大。

    从统计上看70个大中城市房价的走势也是在趋于稳定而不是在新一轮的暴涨。

    但是我们有结构性风险,主要就是房地产市场的两极分化,大城市、人口流入城市价格上涨,而一些中小城市、人口流出城市价格下降,房子卖不出去。这与我们过去鼓励小城镇发展,无限供地,而人口向大城市迁移,大城市的发展则受到各种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房地产公司在一些中小城市的楼盘销售停滞,就会导致整个公司、集团的现金流出现问题。最近的一些违约现象,是与这种结构性风险密切相关的。

    再就是企业本身的风险。个别房地产公司过去挣了些钱,就以为自己在哪里都能挣钱,盲目扩张,野蛮生长,投资于一些自己不熟悉的产业,对市场规律缺乏敬畏之心。而且是用银行的钱,用加杠杆的方法去盲目扩张,产生金融风险。这种问题当然是我们要及时加以防范与处理的。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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